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委托,就EPC总承包-2018年2月海南公司大唐海南三亚大隆水库干渠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工程名称:大唐海南三亚大隆水库干渠光伏发电项目
资金来源:项目发包人资本金、银行贷款
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大隆水库西干渠
建设规模:10MWp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18年3月1日开工,2018年6月25日前全部并网发电。具体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二、招标范围:
大唐海南三亚大隆水库干渠光伏发电项目为EPC总承包,要求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与大隆水库干渠设施匹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不含主要电气设备,如: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箱变、电气一次开关柜设备的采购,以上设备已在大唐集团进行集中长协框架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站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进站道路、场内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试验;逆变升压系统试运行及验收;并网调试、验收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试运行、预验收;场内35kV线路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35kV送出线路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施工线路(包括场区备用电线路)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专项(含水保、环保、防雷接地、消防、安全三同时、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和专项验收;工程移交前对运行人员进行本工程系统培训;所有工程的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主体工程项目包括:
(1) 施工图阶段的详勘工作及交底;
(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安全三同时、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消防、防雷接地以及安全实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要求。
(3) 所有设备、材料(包括发包人采购的)卸车、验收、代保管及二次搬运。
(4) 35kV开关站内所有配电设备基础、预制舱基础、生活舱、警卫室、围栏、地坪等所有土建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5) 光伏场区内逆变器基础、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等所有土建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6) 所有站区道路、照明、绿化(植被保护及恢复)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7) 35kV箱变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
(8) 35kV开关站、光伏场区内所有设备安装工程(包括支架、电池组件、逆变器、35kV变压器、汇流箱、开关柜、电缆、光缆敷设等及设备安装调试)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9) 站内通信保护设备的设计、安装及调试。
(10) 光伏场地到电气综合楼间的、电缆的敷设及电缆终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1) 场区35kV集电线路的施工,电缆的敷设、检查、试验等。
(12) 施工用电线路按永久线路(工程完工后做为场区备用电线路)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3) 光伏管理站和发电场内安保视频的设计、施工及调试。
(14) 光伏场内防雷接地网的设计、施工及调试。
(15) 所有电气设备的传动及试验(包括一、二次设备,直流系统,涉网相关试验等)。
(16) 站区大门设计、施工。
(17)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安全三同时、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消防;绿化及植被恢复,并达到环保及水保评审意见的标准并负责验收通过。
(18) 按2路布置厂用电电源设计、施工和验收。
(19) 生活、生产用水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20) 场内排水、防洪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21) 施工期间与各方的协调工作。
(22) 预留接入未建成的大唐海南集控中心进行远程控制的通信接口的设计和施工。
(23) 送出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线路、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通讯等。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制造商、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1)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2) 联合体牵头人可为系统集成施工企业、光伏电池组件生产厂家、设计单位。
3.2 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经历;
3.3 联合体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针对牵头人为制造商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电池组件制造商,应具有3年以上光伏设备生产及管理经验,年生产能力5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电池组件已有1年以上国内外安全稳定运行业绩。其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的,须满足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其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 针对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应满足: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在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及以上EPC总承包电力工程和1个以上光伏电站设计的业绩。其联合体成员为制造商的,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电池组件制造商,年生产能力1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其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 针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的应满足: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有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的施工单位。其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的,须满足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其联合体成员为制造商的,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电池组件制造商,年生产能力1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
3.4 投标人为非联合体,需满足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及勘察甲级资质,必须具有在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及以上EPC总承包电力工程和1个以上光伏电站设计的业绩,并且具有良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能力。
3.5 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 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9 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0312-2338679
传 真:0312-2338679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