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为基:长三角如何答好长江大保护“联考卷”

一条太浦河,密布的河网水系,勾连起同处长三角核心地带——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江苏吴江三地2300平方公里的热土。这里是长三角企业密集、经济高速发展的地区,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战场。

2019年11月,在这片横跨沪苏浙的地带,挂出了一块“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牌子。该示范区的一个核心定位,就是打造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为长三角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而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快建立示范区统一环境监管执法。

“根据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开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统一执法工作。”8月22日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一位官员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这位官员介绍,目前,示范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已经成立,并启动了今年第一轮跨界联合现场检查行动。位于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的上海美蓓亚精密机电有限公司是综合执法队“光顾”的第一批企业之一。

由嘉善县、青浦区、吴江区三地执法人员组成的示范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在现场查看了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和环境管理台账。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

“‘两区一县’重点排污单位共309家,本轮行动检查对象为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之一青浦区金泽镇和朱家角镇的10家企业,涵盖了五金、木业、家具、汽配等行业。”浙江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执法队队长许峰介绍,相比以前联合执法中有问题解决问题的模式,跨省统一环境执法可以更直观地了解当地的产业结构,对方生态环境部门如何对企业进行监管,分享借鉴经验,在优势和短板上进行互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10月印发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示范区要锚固生态基底、厚植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凸显江南水乡的自然生态之美。在跨省级行政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涉及多个平行行政主体的框架下,探索一体化推进的共同行为准则,形成制度新供给,注入发展新动能,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这一示范区的探索,仅仅是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一个缩影。更多的地方,正在按照“共护一江清水”的要求,作答长江大保护的“联考卷”。

长三角地区的人们,呼吸着同一片天,受惠于同一江水。目前,长三角整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人口密度高、城镇化水平高、土地开发强度高。这一地区以全国2.14%的土地,承载了11.7%的人口,产出了20%的GDP。

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目前,长三角地区333条地表水国考断面中,水质Ⅲ类及以上约占77%。2019年,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9%。

但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1.8倍。2018-2019年秋冬季,长三角地区10个城市未完成PM2.5浓度下降目标,其中,5个城市同比不降反升,PM2.5浓度“北高南低”的空间分布特征依然明显。

另外,长三角地区跨区域共建共享共保共治机制尚不健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水平有待提高。

长三角地区要通过生态绿色一体化,凸显江南水乡的自然生态之美。图为江苏周庄古镇。摄影/章轲

江苏在长三角版图中承东接西,人口占了三分之一,GDP占比达42%。22日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给第一财经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2019年,江苏省共完成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735家。国省考断面和主要入江支流首次全部消劣,长江江苏段水质为优。

“作为长江江苏段‘最上游’和省会城市,能不能守护好长江,不仅关系南京自身,更关系下游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南京市发改委长江经济带发展处副处长王李健介绍,去年以来,南京在全国率先出台并实施《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等,致力把长江南京段打造成为绿色生态带、转型发展带、人文景观带、严管示范带。

江苏省还与安徽省在长江流域滁河陈浅断面实施跨省横向补偿机制。2019年,陈浅断面上游来水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江苏省给上游的安徽省补偿2000万元。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提出,主动服务、积极支持上海发挥龙头作用,集成江苏优势,与浙皖战略协同,深化“1+3”重点功能区建设,在长三角一体化框架下加速全省域一体化发展。

在上海,目前正在谋划通过智能化手段加快长三角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生态环境标准、监测和执法“三统一”,争取为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的树立一个新的标杆。

目前,长三角整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人口密度高、城镇化水平高、土地开发强度高。图为浙江省宁波市城市景观。摄影/章轲

8月17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上海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专门就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考察调研。孙金龙表示,要把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共同保护”要求,加快区域生态环境制度创新,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和修复。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根据今年6月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局)在长三角区域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会议上共同签署的《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体化工作备忘录》,“一市三省”将以“一把尺”标准开展生态环境协同监管,科学、合理确定统一的裁量幅度、裁量因素、裁量情形、裁量表种类等,实行省级统一制定、地方遵照执行的裁量体系。以“一把尺”标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共同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

长三角打造绿色之基,国家在资金上也提供了保障。日前设立的中央财政出资100亿元、总规模885亿元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明确,“主要投向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同时适当投向其他重大战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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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轲